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144
证券代码:873777 证券简称:红东方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22 年4 月 6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内容为: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招行、浦发、中信、中原、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3 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算。具体借款的担保方式可以为以公司自有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和/或公司关联方韩根生、于红霞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审批的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授信协议,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将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提高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招行、浦发、中信、中原、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金额,提高至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公告编号:2023-144
额度,授信期限为 3 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算。具体借款的担保方式可以为以公司自有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和/或公司关联方韩根生、于红霞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审批的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授信协议,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将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韩根生、于红霞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和第一百〇五条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筹集日常发展所需的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144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2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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