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145
证券代码:873777 证券简称:红东方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3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于利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告编号:2023-145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2023 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 修订《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待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并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的一切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作出必要和适当的修订”等。以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有效,截至该次董事会召开日,该等授权仍处于有效期内。因此,董事会 已就修订《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取得股东大会有效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 告编号:2023-1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于 2024 年度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 财产品或券商两融债权收益权及其他券商固定收益等产品。公司拟使用闲置
公告编号:2023-145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 50,000万元(含 50,000万元),单笔投资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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