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2
证券代码:873777 证券简称:红东方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前身系许昌东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东方公司),许昌东方
公司系由韩根生、于红霞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3 年 9 月 29 日在许昌县工商行
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时注册资本 369 万元,经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后,许
昌东方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 万元。许昌东方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
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在许昌县工商行政
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位于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110007551537856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7,660 万元,股份总数 7,6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76,077,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23,000 股。
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草甘膦原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草甘膦原药及其副产品。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1. 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
1. 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 内部会计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 内部会计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 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 内部会计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 内部会计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关情况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和执行情况如
下:
1. 控制环境
(1) 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手册》《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地落实。
(2) 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胜任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
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全公司共有
584名在册员工,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 10人,具有初级职称的 17人;其中硕士
研究生 3 人,本科生 61 人,专科生 96 人。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
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 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 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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