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3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3854 证券简称:迪柯尼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州迪柯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10 日 以通讯方式紧急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国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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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6,234,625.8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304,168.84 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 326,603,688.3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393,534,145.3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4,959,655.99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9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4.2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7,8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开拓市场的需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股东利益等因素后,拟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6,234,625.8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304,168.84 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 326,603,688.3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393,534,145.3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4,959,655.99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9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9.9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9,1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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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迪柯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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