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3873 证券简称:鸿普森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民治股份商业中心 C 座2901(29 层 02-10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17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发胜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公告编号:2024-027
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范衠先生、陈智华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7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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