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普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鸿普森资讯
2024-08-28 15: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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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73873 证券简称:鸿普森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充分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披露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全国股转系统对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二)充分披露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应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渠道,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公
司应当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说明公司重大事项,澄清媒体传闻。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七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
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
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二)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

(三)负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的业务培训。

(四)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五)应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的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责任人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九条 公司内部应形成良好的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董事会秘书应及
时归集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
第十条 公司的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有义务协助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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