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公告编号:2024-071
证券代码:873873 证券简称:鸿普森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民治股份商业中心 C 座 2901
(29 层 02-10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
发出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发胜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71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股份回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确定回购股份时间、数量、金额等,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3)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调整、补充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完成后依法办理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7)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回购的终止事宜;
(8)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事宜;
公告编号:2024-071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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