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873873 证券简称:鸿普森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
行股份回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低于6.30元/股,不超过6.4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5.34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回购价格的合理性分析:
1.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为 5.34 元。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盘价为 5.80 元/股。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公司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交易的天数为 4 天,合计成交 1.01 万股,成交金额为 5.39 万元。本次拟回购股份价
格不低于 6.30 元/股、不超过 6.40 元/股,不低于交易均价,不存在拟回购价格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 200%的情况。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形成连续交易,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参考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前 60 个交易日均价确定,且在二级市场交易以集合竞价的方式进行回购,信息公开透明。
2. 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3.05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3.29 元。本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也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3. 公司前次股票发行及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未实施过股票发行,共实施过一次权益分派。2023 年 5 月 15 日,
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即以公司总股本 31,440,444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 6.38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20,059,003.27 元。权益分派实
施后,公司净资产已被摊薄,公司本次回购价格高于 2023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是一家智慧城市数字化建设及运营服务提供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I65)”。根据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 3,523.68 万元,本次公司回购价格为 6.30 元/股-6.40 元/股,对应的市
盈率为 5.89-5.98,市净率为 2.07-2.10。
通过公司主营业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指标进行筛选,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且与公司主营业务、营业规模相近的可比公司及其市盈率、市净率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市盈率(倍) 市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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