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纪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世纪信通资讯
2023-01-31 21: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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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31


关于广东世纪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世纪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
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广东世纪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信通”、“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主办券商”)、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精诚粤衡”、“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广东世纪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第二次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1.关于客户开发及客户复购。根据第一次反馈回复,报告期内与公司签订两次合同及以上的客户数量占比约 85%,公司部分客户具备政府背景。

请公司:(1)按照产品(服务)类别(软件销售、定制软件、技术服务)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报告期后复购客户的数量、金额、占比,尤其具体说明复购客户购买的产品(服务)主要为新开发软件还是运维服务,说明时技术服务应当拆分 SaaS 租赁收入及运维收入;(2)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通过招投标、商业谈判取得的订单数量,结合公司客户背景说明招投标取得的订单数量及收入是否与客户背景相匹配;(3)结合公司核心技术优势、业务模式、收入构成、公司未来发展侧重、建筑行业市场发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细分市场发展、政策支持、同行业概况及对公司主营业务的需求情况等)、销售费用及销售人员数量变动情况,具体说明公司客户粘性、与客户合作稳定性、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及公司业务是否依赖销售人员持续开发新客户。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按照产品(服务)类别(软件销售、定制软件、技术服务)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报告期后复购客户的数量、金额、占比,尤其具体说明复购客户购买的产品(服务)主要为新开发软件还是运维服务,说明时技术服务应当拆分 SaaS 租赁收入及运维收入;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情况”之“(二)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之“3、其他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5)公司复购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存在复购客户有 320 个,占报告期内客户总数比例为 82.26%。
复购客户按照产品(服务)类别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复购收入金额 营业收入金额 复购比例

软件销售 1,276.13 3,141.91 40.62%

定制软件 680.18 1,424.21 47.76%

技术服务 1,331.05 1,569.97 84.78%

其中:运维收入 1,026.96 1,180.71 86.98%


SaaS 租赁收入 267.29 333.14 80.23%

其他服务收入 36.80 56.12 65.57%

其他收入 20.92 28.04 74.60%

合计 3,308.28 6,164.13 53.67%

注:①复购收入金额只统计复购的收入金额,第一次收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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