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纪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
世纪信通资讯
2022-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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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07


关于广东世纪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广东世纪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广东世纪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公司的业务。根据公司披露,公司业务大类分为软件销售、定制软件和技术服务三类,软件销售指标准化软件的销售,定制软件指定制化软件的销售,技术服务包括售后维保及建果云 SaaS 租赁服务。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表示“目前公司在工程监理行业数字化建设这一细分领域,在产品研发、行业经验、客户资源、技术积累等方面已形成独特优势”。公司建果云服务中包括信通云学堂服务。
请公司:(1)说明建果云 SaaS 是否为定制化软件服务,
并说明未将建果云 SaaS 业务纳入定制软件业务进行披露并计算收入构成的原因;(2)说明公司技术服务中的售后维保服务是否包括对全部软件的售后维保服务,并说明维保的具
体开展形式(线上或线下)及具体责任范围,是否存在直接接触客户数据信息的情形;(3)系统梳理、说明并披露公司各项软件的具体应用场景、客户痛点及应对情况,并说明各软件相较于同类软件的独特优势;(4)说明信通云学堂是否为以在线课程作为教育形式的业务,是否采用直播形式开展业务,是否需要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5)说明信通云学堂课件、教案及习题库的来源,并说明对授课产品及内容侵权的防范措施。

请主办券商对公司软件应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就公司软件是否具备“独特优势”,相关信息披露表述是否存在夸大的情形发表意见。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公司售后维保业务的开展情况及信通云学堂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并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1)公司开展售后维保业务是否存在直接接触客户数据信息的情形,是否存在相关纠纷或潜在纠纷;(2)公司是否取得业务开展应具备的全部资质、许可或备案,是否应当取得民办教育相关资质,如应取得而未取得是否构成本次挂牌的实质性障碍;(3)信通云学堂的课件、教案及习题库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为公开信息或自有知识产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潜在纠纷。

2、关于公司的著作权,根据公司披露,公司的华盈有线电视网络资源管理系统软件 V6.0 为共有著作权。


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与浙江华盈科技有限公司对华盈有线电视网络资源管理系统软件 V6.0 的具体权利安排;(2)说明华盈有线电视网络资源管理系统软件 V6.0 在公司业务中的应用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华盈有线电视网络资源管理系统软件 V6.0 是否为公司重要著作权,相关著作权的使用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表意见。

3、关于公司历史沿革中的减资。根据公司披露,公司长
期未实缴注册资本,2022 年 4 月公司注册资本由 1,100 万元
减资至 550 万元,同时公司各股东实缴减资后全部注册资本。
请公司:(1)说明本次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因及挂牌后资
本规划;(2)说明 2018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公司注册资本
未实缴期间公司营运资金的主要来源;(3)说明公司本次减资是否影响公司的客户获取能力。

请主办券商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公司减资是否影响公司在招投标、商务谈判中的获客能力发表意见。

4、关于盈利能力。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556.22
万元、182.94 万元、225.49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49.84 万元、861.97 万元和-326.18 万元。
请公司:(1)对比 2020 年 1-6 月、2021 年 1-6 月和

2022 年 1-6 月的净利润历史同期数据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
况,说明公司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2)说明 2022 年 1月-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匹配性;(3)说明截至目前期后业绩实现情况(收
入、毛利率、净利润、现金流),较同期的波动情况,并分析原因;(4)结合现有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空间、获客方
式、地域分布、产品技术领先性等,具体分析说明公司业务规模是否有增长空间,公司提高收入规模的措施;(5)补充说明挂牌后每年将新增的成本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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