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翼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警翼智能资讯
2024-02-28 1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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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8


证券代码:873916 证券简称:警翼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表决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表决方式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通讯表决投票时间与现场投票时间一致: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9 日
日 14:30,请选择通讯表决的与会股东于现场会议结束前,将表决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https://1458esb.com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916 警翼智能 2024 年3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聘请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
(七)会议地点

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结合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由董事长汇报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为非表决议案,无
需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结合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由监事会主席汇报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投资安排、股东回报等因素,拟定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12,0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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