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8
公告编号:2024-074
证券代码:873916 证券简称:警翼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的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000 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00 万股,含本数)。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300 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4)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将采取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同意的其他发行方式。
(5)定价方式:
由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或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同意
公告编号:2024-074
的其他定价方式。
(6)发行底价:
公司不提前确定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7)发行对象范围:
发行对象不少于 100 人,即应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最低人数要求,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序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入金额(万元)
智能执法装备及整体
公司、深圳警翼
1 解决方案研发与产业 12,000 12,000
电子有限公司
化项目
服务与行为记录仪的 武汉勤翼智能
2 研发项目 2,500 2,500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14,500 14,500 -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行投入的、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的资金予以全部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大于拟投入资金总额,超募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9)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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