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8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73916 证券简称:警翼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经核查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
经核查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有利于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高效运转和顺利开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
公告编号:2024-035
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经核查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我们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我们认为:
该利润分配方案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有利于平衡公司现有股东及未来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核查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投资安排、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经核查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制定了相应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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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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