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8
公告编号: 2024-040
证券代码:873916 证券简称:警翼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鉴于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1.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或披露的公开承诺,若未能履行,则: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并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
2.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公告编号: 2024-040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或披露的公开承诺,并
承诺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
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
(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
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
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4)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有);
(5)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6)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有);
(7)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2.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的,
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告编号: 2024-040
1.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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