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 2024-083
证券代码:873916 证券简称:警翼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方案及授权议案有效期限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申报与审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及授权议案有效期限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调整后的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及授权议案有效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及授权议案有效期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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