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63
证券代码:874048 证券简称:盈浩文创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3 年审计报告》。上述报告公允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结合审计报告编制了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上述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
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以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63
三、《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客观和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信息,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公司(含公司自身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无偿担保并构成关联担保,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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