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四期)
辅导机构
二〇二四年十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浩文创”、“公司”或“辅导对象”) 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机构和辅导人员
辅导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变动情况:本辅导期间内未发生人员变动情况。
辅导小组成员:兴业证券的辅导工作小组由陈耀、郭文津、肖美强、叶允立、阮君舒、陈柏梁、吴卿杰等 7 名辅导人员组成,其中陈耀担任组长。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兴业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兴业证券作为盈浩文创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机构,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9 月19 日(辅导备案完成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期间。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兴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日常沟通,对公司 2024 年截至第三季度的业务发
展情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公司情况的了解,持续督促公司进行完善;
(2)通过线下沟通、电话等方式,了解公司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企业、律所和会所共同予以解决;
(3)根据辅导工作的进程,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接受辅导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适时调整与改进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兴业证券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协议》以及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辅导:
1、收集并整理相关北交所上市审核案例,结合最新的审核理念及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与财务部门在内的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
2、对辅导对象业务流程控制、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及运行情况及其他财务处理相关问题进行持续督导和跟进,确保相关控制制度得以规范执行。
3、督导公司完成 2024 年半年报编制、披露工作。本期辅导
期间,辅导工作小组督导公司完成 2024 年半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对相关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核,持续了解公司基本情况、业务技术、财务会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4、督促公司完成对 2023 年的年报问询函。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
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辅导工作小组积极督促及指导公司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各部门,按照要求及时回复问询问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本辅导期,兴业证券对辅导对象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具体问题与辅导对象、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辅导对象能够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对于需要整改的问题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当中,辅导对象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