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公告编号:2024-095
证券代码:874048 证券简称:盈浩文创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提名周宗佑先生、罗慧枰女士、陈振芳先生、陈海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均为连选连任,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4-095
我们同意提名蔡钰如女士、王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均为连选连任,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三、备查文件
《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蔡钰如、王琪、林涛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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