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关于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1100144号
关于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1100144 号
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亚环境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
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迪亚环境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迪亚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
——财务信息更正》的要求编制和披露专项说明,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迪亚环境公司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更正后的 2022 年度财务信息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和内容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在复核前期财务数据过程中,经充分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复核校对财务数据,发现公司编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差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情况,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二)前期差错更正项目内容
1、公司将工程施工项目、设备销售的质保金全部计入应收账款核算,由于上述款项不属于一项无条件的收款权,不满足应收账款的确认条件,对其进行更正。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应收账款 -5,995,019.34 -5,995,019.34
合同资产 2,502,799.91 2,502,799.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492,219.43 3,492,219.43
2、(1)邻水县御临河流域潭溪河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已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
竣工验收,2023 年的财政评审核减收入 623.04 万元,调整幅度为 16.85%,项目评审金额与当期收入确认的金额差异较大,对其进行更正。(2)安化库区运营由于甲方更改垃圾填埋
方式,公司不再提供运营服务,于 2022 年 11 月退场,合同结算采用包干价。在 2023 年与
甲方进行结算时,甲方对 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10 月的工作量进行审核,核减运营收入66.02
万元。(3)醴陵污水运营项目,由于 2022 年结算单价暂未确定,公司采用株洲运营单价核
算,后在 2023 年 3 月确定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单价与 2022 年采用的单价差异
过大,对 2022 年收入影响金额为 105.56 万元,对其进行更正。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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