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4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湘潭恒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及相关配套规则,湘潭恒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欣股份”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在基础层挂牌的相关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财信证券”)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调工作指引》”)等相关业务规则,主办券商对恒欣股份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调查,对恒欣股份的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在基础层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 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之日,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申请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公平控制的韶山恒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主办券商关联方湖南省财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小贷”)11.50%的股份。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之日,湖南省财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6,700 33.50%
公司
湖南财信金融科技服务有限 5,000 25.00%
公司
韶山恒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300 11.50%
湖南昭山投资控股有限责任 2,000 10.00%
公司
长沙青果子节能科技有限公 1,500 7.50%
司
湘潭市江大机械制造有限公 1,000 5.00%
司
湘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000 5.00%
湘潭市星辰建设投资有限公 500 2.50%
司
合计 20,000 100.00%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金控”)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湖南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财信金控直接持有财信小贷33.50%的股份,并通过湖南财信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财信小贷 25.00%的股份,财信金控合计持有财信小贷 58.5%的表决权,为财信小贷控股股东。此外,财信金控间接持有主办券商 96.49%的股份,系主办券商的间接控股股东。财信小贷与主办券商同属财信金控控制的企业,但二者保持独立经营,上述情况不影响主办券商公正履行推荐职责。
除上述情况外,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相关规定,恒欣股份与主办券商不构成关联方。
主办券商与恒欣股份之间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之“第五章 推荐挂牌流程”之“第二十一条: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申请挂牌公司股份的,或者申请挂牌公司持有、控制主办券商股份的,主办券商在推荐申请挂牌公司挂牌时,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出具合规意见,并按规定充分披露”的相关情况。
综上,主办券商与恒欣股份不构成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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