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公告编号:2024-113
证券代码:874134 证券简称:国亮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必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孙加林、陈伟勇、郭莉莉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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