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关于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现对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合法规范经营。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主营业务为车用起动机、发电机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未覆盖报告期,未披露已建和在建项目的环保验收情况;(3)公司客户获取主要通过参与行业展会或参与招投标活动实现;(4)公司已取得 5 个发明专利和 1 个商标权,取得方式都为继受取得。
请公司:(1)关于环保事项。①说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未覆盖报告期的原因,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生产经营的情况;②说明境外销售产品是否均已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必要审批或认证,境外销售是否合法合规;③补充披露
已建和在建项目的环保验收情况;④说明是否存在未办理环评批复即进行建设或未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整改完毕,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关于招投标。①说明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获取的订单金额和占比、招投标的中标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标率的差异及原因;②说明订单获取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招投标渠道获得项目的所有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未履行招标手续的项目合同,如存在,未履行招标手续的项目合同是否存在被认为无效的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上述未履行招标手续的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③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公司防范商业贿赂的内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3)关于产品质量。①说明是否存在因产品质量等问题遭受行政处罚、民事索赔或被客户移出供应商名录、被媒体负面报道的情况;②说明质量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相关人员、技术、设备的配备情况,措施是否有效;(4)关于知识产权。①说明继受取得知识产权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签署时间、过户时间、转让价格、出让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②说明继受知识产权与公司业务的关系,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贡献度,公司继受取得知识产权的原因及合理性,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特殊利益安排,公司在技术上对第三方是否存在依赖;③结合公司继受知识产权
的形成过程、转让程序说明交易涉及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转让人员的职务发明、是否存在权属瑕疵。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说明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
2.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设立时,股东金崇康、陶宏革、林兴根实缴出资款备注款项用途未明确为投资款;(2)林兴根曾替林兴友代持公司 11.70%股权;(3)金崇康出资资金来自杨森荣打款,付晓祥曾替金崇康代持公司 56.35%股权,2021 年两人根据《民事调解书》还原代持股权;(4)公司与博得汽车、新博得汽车存在承继关系;(5)公司于 2021 年和 2024 年实施了两次股权激励;(6)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进入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
专板培育。
请公司:(1)关于股权代持。①说明金崇康部分经营成果所得存放在杨森荣个人银行账户的原因及合理性,金崇康、杨森荣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关系;②说明付晓祥替金崇康代持股权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的原因及合理性,付晓祥、金崇康签订《民事调解书》的背景、过程,纠纷的起因、具体内容及调解结果,调解结果是否得到双方确认;③说明股权代持行为是否在申报前解除还原,是否取得全部代持人与被代持人的确认情况,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2)关于出资瑕疵。①说明股东金崇康、陶宏革、林兴根实缴出资款备注款项用途未明确为投资款的原因,该笔款项为投资往
来款还是债权债务往来款;②说明出资瑕疵是否规范完毕,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充足;(3)关于承继关系。①说明博得汽车、新博得汽车历史沿革、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②说明博得汽车、新博得汽车及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技术等方面的来源、发展脉络及承继关系;③说明公司股东新设公司承继业务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承继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4)关于股权激励。①说明员工持股平台设立的背景、过程、履行的内部决策审议程序、相关协议的签署情况;②说明股权激励政策具体内容或相关合同条款,包括且不限于:激励目的、日常管理机制、流转及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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