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4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永益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666 号希顿国际广场 B 座 20 层
电话:028-8333 8385 传真:028-8333 8385-888 邮编:610041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永益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德恒 22F20220232-0003 号
致:成都永益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
公司本次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出具《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
成都永益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
让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根据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审查部
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成都永益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
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本所现就《审核问
询》中需律师说明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是对《法律意见》的补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所在《法
律意见》中释义、简称和声明的事项继续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对本补充法
律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本所及承办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暂行办法》
《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出具补充
法律意见如下:
一、《审核问询》之问题 2:关于业务合规性
申报材料显示:(1)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工业泵设备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特种工业泵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2)公司下游客户涉及石油化工 类行业,按照客户要求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此外,公司持有《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证书》;(3)公司存在通过投标方式获取订单的情形;(4)公司生产环节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含镍废渣、含油棉纱等。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产品是否属于特种生产设备,相关产品的生产及出厂是否需要行政审批或取得业务资质,公司是否已经取得生产经营所需资质,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范围开展业务的情形;(2)公司涉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证书》的具体业务环节,是否具备相应技术、配备专业人员,是否具备承接相关业务的能力;外协在公司业务所处环节和所占地位,是否涉及关键业务或核心技术,外协供应商是否需要并具备业务资质,是否合法合规;(3)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说明公司是否需要计提安全生产费,如是,相关费用的计提标准、报告期内计提和使用情况;(4)报告期各期招投标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公开招投标获取的订单是否与公开渠道披露的信息一致;公司是否存在应履行招投标未履行的情形,是否存在处罚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公司获取订单途径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情形;(5)公司生产环节是否涉及危废物的排放,是否已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处置。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 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本所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开转让说明书》;2.取得了公司关于永益机泵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说明以及特种设备涉及具体业务环节的说明;3.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证书》及专业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4.取得公司关于安全生产费计提及使用的说明并访谈公司会计师;5.取得了公司关于报告期内招投标业务收入及其占比的说明,核查了
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的订单所涉招标、投标文件及合同等,并在有关网站查询了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的订单与公开渠道披露是否一致;6.取得了公司关于订单获取途径的说明;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核查公司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贿赂;8.取得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出具的关于业务经营合法合规的说明;9.取得了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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