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3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74276 证券简称:顺康检测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公告编号:2024-037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员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公司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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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的建议。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研究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定后提交董事会通过。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企业内部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寻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意见和要求,未经被提名人同意前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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