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康检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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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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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3


证券代码:874276 证券简称:顺康检测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宜,有利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运用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投资者权益的保障。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运用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降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制定相应应对措施。经认真审阅《贵州顺康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我们认为,其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有利于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时填补每股收益回报,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有利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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