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2
证券代码:874298 证券简称:嘉洋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 年 4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之规定编制。
二、公司以兼顾公司与员工长远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为目的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并以员工自愿参与、自主决定为原则,不存在强行分配、摊派的方式强制任何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草案中设定了可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条件及范围,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包括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及员工),符合本草案相关设定条件的,均可自愿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为与公司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合计人数 26 人,最终确定持有人数依照持股计划生效后及参与对象完成认购款缴付情况最终确定。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五、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方式为通过建立“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全体持股计划参与者按照拟认购股份对应的价格作为出资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并按照各自出资额确认在“持股平台”内的权益比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股份来源为通过全国股转系统购买股票。全体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份 85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23%,并以持股平台受让方式持有本持股计划内全体参与者认购之公司股份。
六、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员工认购资金来源均为员工合法薪酬、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来源,取得的自筹资金,不涉及私自募集、众筹等方式,以及由公司提供垫资、借款、担保等财务资助情形。不存在利用杠杆资金或第三方为员工为参与本持股计划而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七、本持股计划由公司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自行管理,不涉及聘任外部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出任“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与持股计划全体员工为有限合伙人。持股平台所持公司股份及持股计划参与者持有持股平台权益(合伙份额)的锁定期均不少于 48 个月,自股份登记至持股平台名下之日的次日起计。经持有人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依据生效的持股计划约定情形,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或延长存续期限。
八、本持股计划存续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
九、实施本持股计划而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根据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参与本持股计划而产生相关税费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关税费缴付方式可由全体持有人自行确定。
十、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持股计划。
十一、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要求。
十二、未来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如调整或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本持股计划相关规范文件,若本计划与之强制条款相冲突,为使本计划得以继续履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以按照新的规定对本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9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9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9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15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16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31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33
八、 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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