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2
证券代码:874298 证券简称:嘉洋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嘉洋科技公司 2024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嘉洋科技”或“公司”)2024年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实施与执行,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6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等的规定以及《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开展本持股计划意在通过广泛的员工持股,建立长效员工激励机制,充分吸引人才,是员工参与经营管理并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进而促进公司运营持续且良好发展,以及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的共赢。
第二章 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三条 实施本持股计划的目的:公司制定、实施本持股计划的主要目的在于完善及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机制、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机制,是员工提供持有公司股份而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收益与公司经营效益的共享与深度融合,具体表现为:
(一)加深公司与核心人员的合作与共赢
1、通过员工持股方式使员工更加深入的参与到公司的战略发展中,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联系;
2、建立公司收益与员工收益的链接,使员工能够更加有效地享受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3、通过员工持股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而优化公司管理机制、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充分贯彻公司与员工共同成长、共同发展、共享收益的企业文化。
(二)健全公司内部管理机制
1、通过员工持股方式的开展以及公司利益与员工集体利益的深切绑定,使员工更为主动、自觉地遵循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并积极地为公司管理机制优化建言献策,进而提升公司管理运作的效率;
2、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完善员工收益管理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三)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1、通过将员工收益与公司整体收益挂钩,激励员工在勤勉尽职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挥自主能动性及创造力,进而实现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
2、通过员工持股产生的激励对象与公司的利益共同体效应,实现公司稳定、高效运营,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益。
(四)实现员工利益的长远增长
1、利用公司股权的长效性,使持股员工能够长久地与公司分享经营收益;
2、通过公司股权的增值效应,为持股员工提供长远的利益增加可能。
第四条 制定及实施本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2、普惠性原则:尽可能使更多员工参与持股公司,普惠性地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3、自愿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4、盈亏自担原则: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三章 本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范围及确定标准
第五条 本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确定依据:本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确定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监督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6号》《业务办理指南》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本持股计划适用参与对象的范围:
(一)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
(二)已与公司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不包括尚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且劳动关系有效存续的人员的各级员工;
(三)已享受养老保险但已与公司建立长期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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