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2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4298 证券简称:嘉洋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法律、法规及《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以及《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等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公司拟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公司长远、持续发展需求,依照《嘉洋智
公告编号:2024-014
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内容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经审查《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为与公司全日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或虽然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已与公司建立并保持较长稳定劳务关系的员工,同时,包括部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对象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参与对象范围及条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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