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74300 证券简称:迅达药业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前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3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龙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66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53.3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江海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程维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夏明热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35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的选举为公司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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