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8
陕西黄河新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陕西黄河新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陕西黄河新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有限”),黄河有限系由李小萍、齐生谋
两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5 年 6 月 12 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
得注册号为 610000207357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 万元。
黄河有限以 2023 年 2 月 28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
在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信用社会代码为 91610137773848273J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二期规划一路 12号;法定代表人:李卫东;经营期限:长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 2,459.8930 万股,注册资本为 2,459.893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通讯及微波器件、微波设备、计算机及电子设备、检测设备、工业自动化及机电设备、机械零部件的开发、制造;方舱、制冷设备的制造;软件可靠性测试、软件测评、元器件可靠性测试;碳纤维、其它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无人机复合材料结构件、碳纤维天线面、玻璃纤维天线罩的开发、生产;机电工程安装服务;电子、机械零件的包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卫东。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00 万元以上
重要的应收账款收回、转回或转销 100 万元以上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应收账款原值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以
上或大于 500 万
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重要应付账款 100 万以上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
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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