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9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公开转让
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政编码: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法律意见书
京天股字(2024)第 076 号
致: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笛东设计”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本次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挂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目 录
释 义 ......3
声 明 ......5
正 文 ......6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 6
二、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 8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 9
四、公司的设立 ...... 15
五、公司的独立性 ...... 19
六、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 ...... 21
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 27
八、公司的业务 ...... 46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48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 55
十一、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支机构 ...... 65
十二、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 72
十三、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80
十四、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80
十五、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81
十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84
十七、公司的税务 ...... 89
十八、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92
十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93
二十、主办券商 ...... 93
二十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93
二十二、结论意见 ...... 94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提到的下列简称,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解释外,其含义如下:
笛东设计、公司 指 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笛东有限 指 笛东联合(北京)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公司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名称
笛东投资 指 北京笛东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股东
东持咨询 指 北京东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的股东
智度惠信 指 深圳智度惠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曾为公司的股东
笛东生态 指 北京笛东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建亿东工
程设计(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笛东空间 指 上海笛东空间设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长投 指 湖北长投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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