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4503 证券简称:夏瑞科技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深圳市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具体包括:
1、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以及证券市场情况,制定、修订、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价基准、向每名认购者发行股票的数目与比例、数量等具体事宜;
公告编号:2024-028
3、确定及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金额等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适当调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轻重缓急次序,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投入;
5、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6、决定和聘请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中介机构;
7、在本次发行前,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审核意见,修改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
8、本次发行完成后,全权办理股票在北交所上市的事宜;
9、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的实际情况对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有关条款内容进行填充、修订,并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备查文件
《深圳市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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