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公告编号:2024-061
证券代码:874503 证券简称:夏瑞科技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深圳市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深圳市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有利于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61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的方案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相关主体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作出了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的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该等承诺和约束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61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相关主体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作出了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该等承诺和约束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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