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874515 证券简称:云眼视界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
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决策运营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五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制订公司战略目标,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十六)对管理层业绩进行评估;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的上述职权,在不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冲突的情况下有效;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
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条 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了合适的保护和平
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第九条 下列事项由董事会审议:
(一)除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二)审议如下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三)审议批准如下重大交易(不含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如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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