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1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二零二四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 知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信息披露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十五章 附 则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发起人发起在原宁波隆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为 Ningbo Longyuan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官塘河路 58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以及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以人为本、以客为尊、持续改进、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运用先进的管理和创新的技术,为客户提供最优的产品与服务,并致力成为汽车行业的顶级供应商及世界一流的铝压铸供应商,实现员工利益、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第十二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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