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4546 证券简称:隆源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以公司实际情况为基础,同时兼顾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相关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白剑宇、吴本军、叶元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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