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佳音科技资讯
2024-08-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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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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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现对由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 ) 推
荐的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 ) 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1.关于收入真实性。 根据公开信息及前次问询回复,(1)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2 年、 2023 年申请人营业收
入分别为 19,411.15 万元、 23,863.74 万元、 33,172.03 万元、
42,312.36 万元、 53,427.29 万元, 呈持续上升趋势。 (2) 报
告期内公司客户分散度较高, 2022 年、 2023 年前五大客户
收入占比分别为 30.93%、 27.09%, 有交易客户数量分别为
819 个、 942 个。 ( 3)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共 20 名, 其
中销售及销售管理人员 15 名, 负责客户开发和维护, 客服
人员 5 名, 负责售后服务。 ( 4)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对 7 名
自然人其他应收款核销, 核销金额 16.15 万元。
请公司说明: (1) 前次挂牌及本次申报期间公司营业
收入持续大幅增长的原因, 结合公司历史经营情况、 同业可
比公司情况、 下游客户业绩变化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公司收入2
持续增长的合理性; (2) 报告期各期前十大客户名称、 收
入金额、 占比, 成立时间、 开始合作时间、 市场地位及业务
规模; (3) 2022 年、 2023 年公司新开发客户数量、 老客户
数量、 老客户复购金额及复购率情况; ( 4) 对公司客户进
行分层分析, 说明不同层次客户数量及具体销售情况; (5)
公司销售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承担的具体工作、 维护的客
户数量、 平均职工薪酬等, 结合公司客户结构、 可比公司客
户结构、 销售人员数量及薪酬等进一步比较说明公司销售人
员明显较少的原因、 合理性、 匹配性; ( 6) 其他应收个人
款项的对象、 发生时间及原因、 核销时点及原因, 进一步说
明公司核销众多自然人其他应收款的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 说明针对公司收入
真实性、 客户分散度较高采取的具体核查措施及有效性, 详
细说明执行的核查程序、 金额、 比例、 结论, 对公司收入真
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在建工程。 根据申请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 2022
年末、 2023 年末申请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4,692.32 万元、
13,451.86 万元, 主要为新厂房和相关机器设备, 截至 2024
年 6 月已转固。
请公司说明: (1) 公司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 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实际金额及变动情况、 是否存
在预算调整情况、 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完成后相关产能情况;
(2) 相关在建工程转固后产能及产量进展情况, 结合公司3
期后业绩、 新增产能及产量、 固定资产折旧等情况量化说明
影响, 公司业绩是否明显下滑风险。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 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报告期末股权转让。 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
复, (1) 2023 年 7 月 17 日, 许亚红、 倪锋云与阮智芸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书》 , 约定许亚红将其持有的公司 53.12 万
股股份, 以人民币 371.8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阮智芸; 倪锋云
将其持有的公司 31.20 万股股份, 以人民币 218.40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阮智芸; (2) 2023 年 7 月 17 日, 鲁定尧、 陈芝波
夫妇与公司股东阮智芸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 同意在
处理根据《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需
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 出现意
见不一致时, 以鲁定尧的意见为准。
请公司说明: (1) 报告期末进行股权转让的具体原因、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股权转让真实性, 转让前后是否存在股
权代持, 是否存在股权纠纷; (2) 许亚红、 倪锋云在公司
的任职经历, 是否与公司存在劳动争议或纠纷, 若存在, 说
明目前解决进展; ( 3) 阮智芸与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其在受让公司股权的同一
天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存
在未披露的特殊投资条款或其他利益安排; (4) 《一致行
动人协议》 的有效期。4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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