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关于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二期)
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佳音科技”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张寅(保荐代表人)、赵江宁(保荐代表人)、许愿哲、王辰鑫、王思青、沈宇杰六人组成,其中,张寅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包括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机构及辅导对象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报送了《关于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报告》及相关辅导备案文件,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于 2021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登记日的确认函》(甬证监函【2021】146 号),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正式进入辅导期。第十二期的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简称“本辅导期”)。
根据《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本辅导期内,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佳音科技的实际情况,采取尽职调查、专项会议、现场沟通、问题答疑、督促学习等多种方式,从公司历史沿革、业务经营、法人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入手,认真开展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持续对佳音科技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梳理排查其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实施解决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佳音科技接受辅导人员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及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参加辅导的其他人员。目前接受辅导人员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鲁定尧 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2 陈芝波 实际控制人
3 翁建丰 董事
4 赵建江 董事
5 徐冰 董事、副总经理
6 郑建明 董事、副总经理
7 蒋汉林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 王伟定 独立董事
9 梁磊 独立董事
10 陈秧秧 独立董事
11 周结虹 监事
12 赵亮亮 监事
13 徐丹 监事
14 张宋达 副总经理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阶段性完成新三板挂牌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协同律师、会计师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的问询进行逐项核查与回复。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取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的函(以下简称“同意挂牌的函”),并于同月完成首次信息披露工作。
2、协助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在获得同意挂牌的函后,公司预计将于 2024 年 10 月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成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届时将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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