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得智能”、“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凯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光大证券对凯得智能开展了第五期辅导工
作,本辅导期内,光大证券指派邓骁、申晓毅、王淼、金晓刚、任笑林、左洋、袁维杰、石楠、吕方远、刘嘉瑶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其中邓骁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本辅导期内,新增辅导小组成员袁维杰、吕方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辅导机构根据辅导实
施计划和凯得智能实际情况,采取组织自学和现场培训、问题诊断与专项咨询、实务指导或访谈、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辅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在本辅导期内,光大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及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并有序推进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辅导机构及辅导对象均按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辅导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跟进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方式进行专题讨论,并形成解决方案。
3、通过个别解答、辅导培训、问题排查及讨论整改方案等方式帮助公司及接受辅导人员了解上市过程中的审核关注要点、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持续辅导公司提升资本市场合规意识。
4、对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公司情况的了解,持续督促公司进行完善。
5、协助辅导对象准确理解资本市场监管政策,明确发行上市规划安排。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同时作为辅导对象的主办券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推荐凯得智能股票进入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凯得智能已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同时进入创新层。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对象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光大证券的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促进和推动了辅导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辅导对象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持续提升公司及董监高规范意识和水平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将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下发给接受辅导的人员,由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自学。辅导小组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就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文件进行了现场辅导培训,不断巩固接受辅导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理解,协助其持续提升规范意识和水平。
(二)落实募投项目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及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就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未来目标与管理层持续进行深入讨论,公司已经初步确定本次募集资金的投向。辅导小组将会同公司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对募投项目进行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在下一阶段,光大证券将指派邓骁、申晓毅、王淼、金晓刚、任笑林、左洋、袁维杰、石楠、吕方远、刘嘉瑶等十位同志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
(二)主要辅导内容
辅导工作小组在后续辅导期间将按照既定的辅导计划和方案,推进全面辅导尽调,进一步加强尽职调查深度和辅导规范力度,重点包括:1、辅导小组将充分利用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及时向接受辅导人员传达最新监管政策,不断加深相关人员对最新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