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关于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二四年十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关于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内容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主办券商,会同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达通”)、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贵公司提出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回复,涉及需要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审核问询函要求进行相应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如无特殊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描述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涉及修改或补充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内容
楷体(不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原文的引用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问题 1、关于供应商依赖 ...... 3
问题 2、关于毛利率 ...... 18
问题 3、关于经营合规性 ...... 41
问题 4、关于子公司华达石化历史沿革 ...... 87
问题 1、关于供应商依赖
公司与惠州中海油、广州中石化、中海壳牌存在“共生关系”,通过隔墙管道运输方式向其采购二氧化碳原料气,惠州中海油采购价格为 14 元/吨,广州中石化采购价格为每月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中海壳牌约定采购价格为 86 元/吨(报告期内尚未采购),不同供应商采购价格差异明显较大;公司同时通过隔墙管道运输方式向惠州中海油采购液体粗氨,采购价格参考巴陵石化成品氨出厂价格,具体结合产品质量情况确定。
请公司说明:(1)公司与惠州中海油、广州中石化、中海壳牌二氧化碳原料气共生关系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始合作时间、采购协议年限及续期情况、年采购量等;(2)报告期各期公司惠州基地、广州基地分别向惠州中海油、广州中石化采购二氧化碳原料气的数量、单价、金额;(3)惠州中海油、广州中石化历史上年停产天数及停产原因,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年停产天数、同业可比公司及共生供应商年停产情况、石油石化行业年停产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共生供应商停产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是否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及石油石化行业惯例,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稳定生产经营能力;(4)结合定价原则、经营区域、原料气质量与纯度、处理工艺、采购数量等因素详细比较说明不同供应商二氧化碳采购价格差异明显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市场价格、同类产品第三方价格等进一步说明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与惠州中海油、广州中石化、中海壳牌二氧化碳原料气共生关系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始合作时间、采购协议年限及续期情况、年采购量等
二氧化碳原料气系上游石化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含有二氧化碳的废气,一般通过高空排放,或以隔墙管道运输的方式供应给下游回收企业。公司向惠州中海油、广州中石化、中海壳牌采购二氧化碳原料气,均通过隔墙管道运输,用于生产液态二氧化碳及干冰。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仅与惠州中海油、广州中石化、中海壳牌三家供应商达成二氧化碳原料气采购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惠州中海油 广州中石化 中海壳牌
2009 年,公司与惠州中海油就回收其二期原油炼化一体化 2007 年,为配合处理广州中石化“千万 2019 年,公司拟在广州中石化及惠州中海油气源
合作背景 项目的二氧化碳废气洽谈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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