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资中县融媒体中心2月1日晚消息,2025年1月30日,资中县水南镇春岚北路发生一起因燃放鞭炮引起的沼气燃爆事件,引发广大网友关注和讨论,针对大家关注的焦点,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员。
小孩父亲张某表示,自己和家属从未在任何时间通过任何平台任何账号发表过任何声明。目前在网络上传播的声明均属谣言,请大家不要相信。
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开展遮盖复原、设立围栏等,相关工作已于当天晚上22时完成,目前现场秩序井然。
经了解,此事件共涉及8辆受损车辆,分别在3家保险公司投保,记者分别采访了涉及的3家保险公司。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车辆查勘员王某表示,其公司涉及受损车辆3辆,包括在事件中受损较为严重的林肯、雷克萨斯,在综合考虑车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后,分别预估损10万元和6万元,另有一辆宝马预估损6000元。
平安产险资中支公司车辆查勘定损员宋某告诉记者,其公司涉及受损车辆3辆,分别为保时捷预估损4万元,理想预估损1.5万元,吉利预估损2000元。
中国人保公司资中理赔分部主任张某表示,其公司涉及受损车辆2辆,分别是奥迪预估损5.4万元,路虎预估损8000元。
根据3家保险公司的预估,涉及车辆受损金额总计约28.5万元。
同时,记者还联系到了部分受损车辆车主,他们均对政府此前的调查处置工作表示支持和认可,表示目前已开展保险理赔,会等待最终的事故调查处置结果,希望大家不要在网络上炒作,也不要相信不实言论。
报道称,提醒广大网友,要理性甄别网络言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因该事件涉及未成年人,请大家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不要散播相关的视频、图片,共同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
节日期间,是我们用火用电用气的高峰时期,更容易引发各种安全事故,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特别要引导好孩子正确使用相关电器、设备,确保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北京盈科(合肥)律所江慧律师认为,本次事故中牵涉承担损失的主体有以下三方: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的他人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在这个案例中,小孩是未成年人,因此其监护人需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若能证明市政或物业对下水道管理存在疏忽,如未及时检测清理沼气、无警示标识等,市政或物业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
最后,若车辆违规停放是导致损失扩大的因素,车主自身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如果车辆停靠草坪本不允许停车,而酒店工作人员让车主停在此处,酒店对车辆受损可能存在一定过错责任。因为酒店的指示行为与车辆处于易受损的危险状态有一定关联,在确定责任比例时,需综合考虑事件整体情况及各方过错程度,可能需承担部分车辆损失赔偿责任。
若监护人尽到了一定监护职责,但仍无法避免事件发生,可适当减轻责任,但减轻程度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男孩已达刑事责任年龄,且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爆炸罪,但实践中,放鞭炮引爆化粪池很难认定为故意,最多是过失爆炸罪,而未成年人过失犯罪通常以教育挽救为主,但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
此外,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表示,对于因其行为导致的该区域后续的地下管道和路面恢复等问题,小孩及其监护人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以及修复、维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