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主要股东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主要股东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2025 年 1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了《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6 号)(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中国证监会批复的相关主要内容如下: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海通证券的注册申请。核准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核准国泰君安成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国基金”或“公司”)主要股东;对国泰君安依法承接富国基金 14,443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27.775%)无异议。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公司主要股东变更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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