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费率、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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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6
关于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费率、增设 D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5 年 3 月 27 日起调低本
公司管理的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增设 D 类基金份额,对基金合同和《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并同步修改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费率调整情况
本基金费率调整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 0.70% 0.20% 0.40% 0.10%
证券投资基金
二、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本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后,分为 A、C、D 三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应在申购本基金时选
择其类别,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费率结构。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1、本基金增设的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的详细情况如下所示:
(1)申购费:
申购金额区间 费率
人民币 100 万以下 0.90%
人民币 100 万以上(含),
0.45%
500 万以下
人民币 500 万以上(含) 每笔人民币 1,000 元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N) 费率
N<7 日 1.5%
N≥7 日 0%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2、D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
D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三、D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可见附件《<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及《<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也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五、重要提示
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约定:“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本次增设 D 类份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相关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增设 D 类基金份额自 2025 年 3 月 27 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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