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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0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自 2024 年 12月 2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45
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66
中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24
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225
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27
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75
中邮风格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79
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983
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620
中邮医药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3284
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3513
中邮军民融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4139
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4890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590003
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0005
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0006
中邮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590007
C 类:008124
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590008
自 2024 年 12 月 2 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
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时,本公司将不对中国工商银行转换补差费率设折扣限制,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转换补差费折扣以中国工商银行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二、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同一基金产品的各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如欲在其他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须先进行基金份额转托管。
3、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 T+1 日对投
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自 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在转换申请当日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投资人可撤销基金转换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和转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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