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3
关于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
管费率、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
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
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创金合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6 月 5 日起,将创金合
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0.7%调整
为 0.30%,托管费年费率由 0.2%调整为 0.08%,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由 0.40%调整为 0.20%。根据上述事项,本公司相应修订《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 2023 年 6 月 5 日起,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7%调整为 0.30%,托管费
年费率由 0.2%调整为 0.08%,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 0.40%调整为
0.20%。
二、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第 七 部 分 公司 司
基 金 合 同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当 事 人 及 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14 年 7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 设立日期:2014 年 7 月 9 日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2014]651 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51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3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2.6096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标准和支付方式 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管 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
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
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 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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