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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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2-28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吉林银行”)协商一致,自2025年2月28日起,本公司新增吉林银行为旗下部分基
金销售机构,开通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等销售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
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基金 006102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07368/007369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02967/014813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 686868/686869
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A/B 003874/003875
浙商智多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13231/013232
浙商智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10381/010382
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A/B 002077/002078
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08505/008506
浙商智多享稳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 012268/012269
注:A/C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5年2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吉林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本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吉林银行活动为准。另外对相应基金
产品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按照相应固定费率执行,不参加本活动优惠。基金原
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
告。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交易平台公
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时,在遵守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及相关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规则及
活动(如有)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销售机
构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
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
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五、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
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
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
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
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
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
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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