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中银腾利混合C基金在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追加申购、定投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1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中银 腾利混合C基金在珠海盈米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申购、追加申购、定投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决定 自2021 年 8月 12日 起 , 调整旗下中银腾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C 类 份 额(代 码 : 002503,下文简称“本基金” )通过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 )申购、追加申购、定投最低金额 的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调整内容
1. 调整后,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申购、定投本基金份额时,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基金定投起点为1元人
民币(含申购费,下同),最少追加金额为1元人民币。
2. 盈米基金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整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
布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事项
1.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 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咨询 有
关事宜。
3. 投资者可登录盈米基金网站(www.yingmi.cn)或拨打客服热线电话(020-8962906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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