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单笔申购金额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2
关于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单笔申购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23日(含)起,调整本公司旗下东方红益鑫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668、C类003669、E类:
020615)E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金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4年2月23日(含)起,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投资本基金E类份额
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由10元(含申购费,下同)调整为1元人民币。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投资本基金A类份额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仍为1
元人民币,投资本基金C类份额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仍为0.1元人民币。
二、相关规则
1、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金额
限制,但可以等于或高于上述金额限制。
2、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A
类、C类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仍为10元人民币,申购本基金E类份额的单笔
最低申购金额仍为100元人民币。
3、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上述基金相关份额的,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
定为准。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本公司咨询有关情况: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最新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
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
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