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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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 )可能触
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金新安
基金代码 0043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说明
1、《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
方案,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
2、 《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履行相关程序后,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本基金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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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截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 本基金已连续 58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可
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按照《基金合同》上述约定,基金管理人将终止
《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若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条款, 将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
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成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基金管理人将自出现《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并
组织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
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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