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0
关于关于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
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2 月 9
日于《中国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现就此次本基金开放期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办
理时间提示如下:
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为 2019 年 8 月 10 日(含)至 2021 年 2 月 9 日(含)。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1 年 2 月 10 日(含)
起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含)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自 2021 年 3 月 17 日(含)起至 2022 年 9 月 18 日(含)止,为本基金的第三个封闭期,封
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
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
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
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
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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